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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白银法院始终秉承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”理念,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主动担起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责任,立足发展大局,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。司法实践中,优化营商环境不只在城市,更要进农村,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助力乡村实体经济实现更高水平发展。近日,白银中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,获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2018年5月,卢某成立的农牧专业合作社与景泰县五佛乡泰和村村委会签订《土地流转合同》,约定由合作社承包村委会土地从事盐碱虾养殖,但因疫情等客观原因,合作社未能按合同约定向村委会支付相应的土地流转费用,村委会多次敦促合作社履行支付义务未果,无奈之下,将对方诉至法院。该案上诉至白银中院后,承办法官认真查阅了一审卷宗,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,全面审查了流转合同等证据材料。在对案件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焦点全面掌握了解后,承办法官深知这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,涉及到村集体和老百姓的切身利,如果不能妥善处理,合作社的生存发展必将陷入困境,村集体的权益也将无从保障。为了维护维护双方切身利益,彻底化解矛盾纠纷,实现案结事了,承办法官多次沟通了解、反复权衡利弊后,决定通过调解方式缓和双方矛盾,修复双方合作关系,助力乡村经济发展。调解中,面对为集体利益而焦急的村委会和因资金紧张而无奈的合作社,承办法官从法、理、情、利多种关系对双方进行了耐心劝导,合作社也向村委会如实说明了目前经营状况和经济前景,以争取得到村委会的体谅和理解。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和反复沟通,双方最终握手言和,以合作共赢的理念消除了隔阂,并当庭达成了分期偿还土地流转费的一致意见。至此,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。
“人人都是营商环境、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。”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,归根到底要体现在执法办案中。妥善处理涉农涉企纠纷,既是维护群众安居乐业的必然要求,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客观需要。白银中院将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,立足审判职能,创新办案方式,夯实助农助企举措,妥处涉农涉企纠纷,努力实现司法与民心“同频共振”,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。
原标题:《倾心调解保民生,司法助农护营商——白银中院妥善化解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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